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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求内容
标题 | 关于农村养老保险的问题 | ||
姓名 | ***** | ||
来信时间 | 2021-01-12 09:50:02 | ||
来信内容 | 您好, 想请问下农村养老保险是否可以补交? 目前养老保险共计缴费10年,其中 有5年是按照100元/年的标准缴费, 有2年是按照500元/年的标准缴费, 有3年是按照2500元/年的标准缴费。 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可将往年的保险费用统一补交为2500元/年? |
受理回复
答复时间 | 2021-01-13 | ||
回复单位 | 县委办公室 | ||
答复内容 | 司香兰同志: 你好,接到转来信件后,人社局就反映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政策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等档次,参保人员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其中100元的缴费档次,原则上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参保人每年的缴费档次可以按以上档次自由选择变动的,所有缴费(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已缴纳过的档次不允许按变动缴费档次,参保人可在当年缴费前去税务办理缴费档次变更登记手续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或在下一个缴费年度申请提高缴费档次。 |